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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大河贝墓园
铁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6号)
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疫情防控与火灾防范任务同样艰巨。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及各类火灾发生,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30条的通知》(辽新疫防指〔2020〕23号)、铁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取消祭扫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县各公墓场所、骨灰堂、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停止一切祭扫活动、停止组织集体公祭、停止集体生态环保安葬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取消祭扫活动的有关要求,不到公墓、骨灰堂、散坟集中安葬区等祭扫场所进行祭扫活动,倡导亲属、朋友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家庭追思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
三、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烧纸、烧香、抛撒纸钱、送灯等祭祀活动。
四、禁止在林区、田地等野外易失火区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祭祀用火。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或销售烧纸、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六、各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员工上岗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测温、消毒、登记等工作。各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要采取预约和专人负责接待的方式,分批开展办理选墓、落墓等殡葬服务业务,选墓只允许直系亲属3人以内进入墓区,落墓只允许直系亲属10人以内进入墓区。同时,逝者家属做好自我防护,配合殡葬服务单位的各项安排。
七、各公墓必须安排至少一处疫情防控隔离场所,如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安排专人护送进隔离场所,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应急、消防、公安、交通、市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